拉萨市盐务局为拉萨市商务局直属的差额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市碘盐的推广及碘盐市场的监管,健全规范流通体制,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实行差额拨款。
拉萨市盐业公司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实体,从事食盐加碘、小包碘盐分装加工,各类用盐的批发、调拨业务和多种经营发展工作。与盐务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1、监督检查盐业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的盐政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受理盐业违法行为举报, 制止和纠正各类涉盐违法行为,维护好全市盐业市场秩序;
3、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实行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
4、负责受理用盐单位提报的用盐计划并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盐业市场的有序供应;
5、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盐资源,统筹安排,合理调度,保障全市盐产品供需基本平衡。
6、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盐政科(盐政稽查大队)、批发部等。
次仁:拉萨市盐务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