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词条 |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 |
| 释义 |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英文名称为:Registered Metallurgical Exploration & Design Engineer。 一、考试依据文件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85号)。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建设部组织成立冶金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拟定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评阅卷工作,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建设部、人事部共同组织专家审定考试大纲、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事冶金专业工程(包括金属冶炼、金属材料、焦化和耐火材料等)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 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 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金属冶炼工程、金属材料工程、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3个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分2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第一天 上午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下午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第二天 上午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下午 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四、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本专业(指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指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冶金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设计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 台湾地区专业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办法另行制定。 五、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本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报名时间及办法详见当年的报考简章。 六、成绩管理 参加注册冶金工程师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七、合格证书 注册冶金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合格者,由省人事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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