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全市测绘行政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一)宣传贯彻国家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编制和实施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的执行情况。
(四)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五)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检测。
(六)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折价出资、转让、租赁、交易、授权经营和政府收购储备等项工作。
(七)负责全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确认土地使用价格。
(八)负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矿业权的审查、审批登记发证工作。
(九)组织检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