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符尹,号涵斋,安徽休宁双溪人。康熙16年举人,康熙18年进士。
历任翰林院清书庶吉士、乙丑科会试同考官,吏科给事管理大计,丁卯科钦差湖广乡试正主考等职。
后升任鸿胪寺少卿、光禄寺少卿、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少卿、光禄寺正卿等职。
康熙43年任顺天府府尹,康熙44年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奉敕督理京省钱法侍经筵。
康熙45年任户部右侍郎,康熙46年改任部左侍郎,康熙48年离职。
职衔 任期
光禄寺卿 康熙42年-康熙43年
顺天府府尹 康熙43年-康熙44年
左副都御史 康熙44年-康熙45年
户部右侍郎 康熙45年-康熙46年
户部左侍郎 康熙46年-康熙48年
著述:双溪草堂诗集10卷(附游西山诗1卷)。
关连:汪升英(子);汪文炯(子);汪启英(子);汪倬(子);汪偀(子);汪文英(子);汪世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