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乾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与分类:
1、机构设置类:监察局及派驻(出)监察机构的机构设置情况及监察局领导分工情况;
2、政策法规类:本机关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类:本机关工作规划、计划;
4、业务工作类:本机关业务工作;
5、其他类:信访接待、公众监督等。政府公开信息的编排体系: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类别——年度——生成时间”的体系编排。
(二)公开形式。
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的在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