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1年9月止,省级行政单位直管县级行政单位共计27个,分别是新疆5个、湖北4个、河南11个、广东1个、安徽3个、黑龙江1个、江苏3个。
石河子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师部)、阿拉尔市(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管辖)、图木舒克市(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管辖)、五家渠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师部)、北屯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师部)
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全国唯一以林区命名的行政单位)
济源市、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
佛山市顺德区
广德县、宿松县、巢湖市
绥芬河市
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
直辖市和海南省范围内一直实行省政府直接领导县级市,无“省直管市”之说。